新葡的京集团4321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学生在外住宿清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6 阅读量:

学院全体班主任、各小班:

为了加强对学生住宿管理,切实摸排管控在外住宿学生,确保在外住宿学生底数清、情况明、有人管、不违规。现将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学生在外住宿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生管理工作规定》要求,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生公寓住宿,确因本人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住宿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在外住宿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批准在外住宿申请,禁止租住自建房。因学生个人原因申请在外住宿的,应按照标准缴纳住宿费。

二、确因本人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需在外长期住宿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同意、班主任、学院、学校审批,并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备案,一次申请最长时限不超过一学期(本学期校外住宿时间可填写为202336-20237月3)。

三、班主任在审批前必须要与家长通话核实情况,告知其存在的风险和安全责任归属;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并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加强管理。

要申请校外住宿同学需本人在学工网进行申请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同时需于3916:00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综合楼323助管处进行线下审核,相关材料包括:

1)安全责任承诺书(学工系统申请后,可从系统导出打印):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按手印。

2)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写明“同意某某在202336-20237月3期间在外住宿,在外住宿期间安全责任自负。

3)租房合同复印件或有关情况说明:租房合同复印件上需写明“同意某某在202336-20237月3期间在外住宿,在外住宿期间安全责任自负。

四、请全体班主任、各小班务必认真做好在外住宿调查摸底工作,切实掌握本班同学在外住宿的真实情况,及时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掌握真实情况。

五、对于清查确定为未经批准私自在外住宿的学生,限期三天内搬回学生公寓,否则将按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一条第四点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若因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学生在外住宿或隐瞒不报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备注:1.禁止租住在无房屋合规安全性证明的房屋。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在外住宿。
             2.申请通过后床位依然保留,退宿须联系后勤管理部门宿舍管理科)

 

  附件1.安全责任承诺书.doc

新葡的京集团4321团委办公室

202336

  

附:办理在外住宿申请流程图

特别注意:若班主任与学生家长核实具体情况属实,在进行审核通过时请记得备注以下话语噢,不然学院将会打回。

 已联系家长核实具体情况属实,已告知安全责任自负,同意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