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
根据《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号)《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7号)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发〔2023〕26 号)研究生奖励与资助的相关规定,结合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奖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yan.sicau.edu.cn/info/1045/11192.htm),现就学院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要求
评选项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学习的学生(含公派出国留学或学校批准的国际校际交流学习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未受到违法、违纪、违规处理;道德品质优良,无严重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
(3)如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和课程学分,且学业成绩优良,参评学年无缺考或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况;
(4)未超出基本修业年限(学制),按规定缴纳学费(含住宿费),按时完成学籍注册。
以下情况不得参评:受到违法、违纪、违规处理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未如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和课程学分;参评学年有缺考或考核不合格情况;无故不缴纳学费(含住宿费);已办理休学、保留学籍者。
原则上不能参评: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学制)者。
(二)实践活动要求(新生除外)
(1)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学年内需至少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及其更广范围内做过 1 次及以上学术报告且表现优秀,或作为主要人员(国家级前五、省级前三、校级前二)参加校级及以上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研究生创新系列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获得表彰或高度认可。
(2)参评二等、三等学业奖学金,学年内应当在班团、学科专业或学校及其以上层面做过学术报告、学术沙龙,或参与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研究生创新系列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或担任班团委员、各级研究生会成员、党团组织干部一年以上,表现良好或考核合格。
(3)相关竞赛奖励、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个人荣誉等方面的获奖情况须经本单位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认定。
(三)学术成果要求
学术成果参照学校科技管理处及相关部门的认定结果,导师组成员的认定以科技处备案的数据为准。
(1)科研论文的第一单位须为新葡的京集团4321。学术文章作者署名须为顺序第一,或导师或导师组成员排序第一,申请人作为共同第一作者排序第二,同等条件下申请人排序第一者优先。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须是主要完成人;实用新型专利须排名第一或发明专利排名前二。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导师组成员”:归属在学校同一个学科建设双支计划团队的导师(以科技管理处备案的近三年数据为准);已明确为研究生校内第二导师或合作导师(以开题报告或毕业论文首页登记为准);不属于上述2种情况,但实际上与成果所属研究生的导师开展团队科研项目合作的,由导师团队负责人出具证明,并提供开展实际合作的证明材料,由学生所在培养单位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和证明材料随同一批次其他材料统一报研究生院审定。
(3)参评成果须是攻读本阶段学位期间本专业领域成果,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生,正式进入博(硕)士阶段学习以后取得的学术成果可纳入博(硕)士阶段参评。
(4)参评成果需符合就读学位类别要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评奖成果侧重于研究的理论性、前沿性、基础性,突出学术性、创新性,参评论文要求已见刊(online)。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评奖成果侧重于研发的技术性、应用性、实践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竞赛获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产品设计、方案设计和案例分析等;作为主要成员(个人排名前五)提交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或被地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采纳;作出特殊贡献,取得突出社会或经济效益等。
(5)参评奖学金的代表性成果应当来自学位论文的研究过程,与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学位论文紧密相关。综述性文章不得作为参评国家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的代表性成果。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候选人由学院进行综合评审评定,按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发〔2023〕26号)文件,结合《新葡的京集团432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院发〔2024〕5 号)进行评选。
二、指标分配
1、按学校《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表》划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1个;
2、按学校《2024年学业奖学金分配表》划分,学院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指标如下:
(1)硕士指标合计38个:一等6个(学硕2个,专硕4个),二等12个(学硕5个,专硕7个),三等20个(学硕8个,专硕12个);
(2)博士指标三等1个。
三、时间安排
1、10月10日18点前: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下载填写《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2024年新葡的京集团432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信息采集表》,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同学下载填写《附件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2024年新葡的京集团432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信息采集表》,电子版材料以“参评项目-年级-姓名”方式命名后发送至1573235084@qq.com,纸质版材料及其他支撑材料提交至综合楼323;
2、10月18日前: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初评名单,在本院所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各类申报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上一年度已申报过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纸质复印件,须经导师审核并签字认可后方可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新葡的京集团4321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