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学生: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现将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级、2021级、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全院评选13名,奖励金额5000元/名。
三、评选条件
1.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2.参评条件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点大小,位点小者优先。
当学年内,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四、日程安排及提交要求
10月15-10月20日:申请人填写附件1:新葡的京集团4321 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拟评学生情况统计表,发送至邮箱:3155937253@qq.com(邮件命名格式:申请人名称+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10月20日-10月25日:学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开展评选工作并公示。
特别注意:
1.不符合命名格式的邮件不予接收;
2.未在学工系统上完成申请或未以正确格式命名并发送邮件者,均视为不参与评选。
附件1:新葡的京集团4321 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统计表.xls
新葡的京集团4321团委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