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为切实做好新葡的京官网2022年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评优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9、2020、2021级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1.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同一学年内,“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互不兼得。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院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2.参评条件
(1)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
(2)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或一届);
(3)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带头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表率作用发挥好,师生认可度高;
(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小班前50%。
注: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学院备案。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流程
1.学生自愿申请;
2.小班或部门民主评议(每个小班推荐3人、每个部门推荐4人);
3.学院审核评定公示。
四、材料提交
由小班或部门完成评议推荐工作后,于11月7日前以班级或部门为单位(个人发送的个人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将《2021-2022学年度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统计表》(附件1)电子档发送至3025728131@qq.com,逾期视为放弃。
注:文件名以《小班或部门名称+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如:电气20xx班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命名。
附件1、2021-2022学年度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统计表.xls
新葡的京集团4321党委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