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根据《关于公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体系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经学生申报、学院2023届毕业生创新能力评价成绩“学术成果板块”认定工作组研究决定,拟认定通过学术论文1篇,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三天。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至学院团委办公室(综合楼323)实名书面反映(电话:0835—2883701)。
新葡的京集团4321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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