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葡的京集团43212022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0 阅读量:

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新葡的京集团432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5号)、《新葡的京集团4321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6号)、《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号)、《新葡的京集团43212022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新葡的京集团4321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院发202108号)文件要求,现就学院2022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要求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候选人由学院进行综合评审评定,执行《新葡的京集团432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5号)文件,结合《新葡的京集团43212022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进行评选。

2.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候选人由学院进行综合评审评定,按照《新葡的京集团43212022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进行评选。

二、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

10月10日17点前:个人下载《2022年新葡的京集团432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1)填报相关信息,并将纸质支撑材料及电子版“一览表”报学院刘珏麟老师(综合楼329)处;

10月11日-14日: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初评名单,在本院所内公示5个工作日。

10月21日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助学金初评名单(电子档)报研究生院汇总。

(二)学业奖助学金

10月10日17:00前,个人填写《2022年新葡的京集团4321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申请表》报学院刘珏麟老师(综合楼329)处提交申请,并提供纸质支撑资料(注:材料应严格按院发《新葡的京集团4321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中规定内容和格式、要求提交);

10月11日-14日: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获奖名单后在院所内公示5个工作日;

10月21日前:学院老师提交经院所盖章的纸质名单到研究生院进行复审;

三、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助学金都申请者当年度内需至少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及其更广范围内做过1次及以上学术报告和公开交流。

2.各类申报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上一年度已申报过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按学校《2022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划分,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指标1个,依《新葡的京集团432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5号)、《新葡的京集团43212022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新葡的京集团4321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院发202108号)评选打分后产生;

4..按学校《2022年学业奖助学金指标名额分配表》划分,学院2022年学业奖助学金合计31个,其中一等奖6个,二等奖9个,三等奖16个,依《新葡的京集团43212022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新葡的京集团4321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院发202108号)规定评选产生。

5.咨询电话:0835-2882626

                                                         新葡的京集团4321

2022年9月20日

 附件1. 2022年新葡的京集团432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 2022年新葡的京集团4321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选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