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之窗

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遴选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15 阅读量:

学院团委、各党支部、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

(一)推荐条件

1.本人自愿申请,团支部民主推荐;

2.申请人思想上积极进步,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信仰,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动机端正,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决议;

3.申请人品德端正,作风优良,群众基础好,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4.申请人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递交入党申请书已满6个月;

5.申请人学习积极上进,上学年所修课程(含选修课程)无补考、重修,必修课加权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小班或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1/2;

6.申请人热心校、院、班团事务,积极参加校、院活动和社会实践,吃苦耐劳,具有奉献服务精神,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小班民主测评满意度(含满意、基本满意)不低于85%;

7.满足以上条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担任校、院、班各级学生干部,积极服务师生,工作表现突出者;

(2)获校级以上奖励表彰,在学生中发挥积极引领作用者;

(3)退伍军人,以及在重大突发事件响应党的号召,发挥积极作用者。

(二)推荐名额

各团支部可推荐共青团员的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各学生组织按不超过团员人数20%的比例推荐,且与团支部不重复推荐。

(三)推荐程序

1.由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本人自愿向团支部提出《新葡的京集团4321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申请表》(附件1),驻班党员、团支书、副团支书(班长)切实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2.各小班团支部应在驻班党员的指导下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推荐,驻班党员如实填写《民主评议监督表》(附件2)。须有4/5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到会方可进行民主推荐。申请人应在“推优”大会上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参会团员按照“赞成”、“反对”和“弃权”进行投票表决,赞成票数占支部团员总数(含预备党员、党员)1/2及以上者,方可列为拟推荐对象。

由学院学生组织推荐的对象,也需在所属团支部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数占参会团员总数的1/2及以上者,方可列为拟推荐对象。

3.团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拟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并报班主任审核,团支部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团组织推荐)》(附件4)上报学院团委。各学生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拟推荐对象综合素质情况进行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4.各学生党支部汇总拟推荐对象并上报学院党委备案,学院党委就拟确定对象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党委向各党支部下发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书面批复,通知各学生党支部将其纳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遴选工作

(一)遴选条件

1.在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中择优遴选培训班学员,本次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也可参加遴选;

2.本人自愿申请,团支部民主推荐,学院分党校遴选。

上文“一、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中“(一)推荐条件”同样适用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遴选工作。

(二)遴选名额

2021级本科生、2022级研究生按每团支部0-1人推荐,其余年级按每团支部0-5人推荐;各学生组织可推荐人数0-3人,且与团支部不重复推荐。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须对推荐人选严格排序,具体推荐人数结合团支部入党积极分子人数、推荐人选情况等综合确定。

教职工和博士研究生不限制名额。

(三)遴选程序

1.符合相关条件、本人自愿向小班团支部提交《新葡的京集团432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推荐申请表》(附件5)。驻班党员、团支书、副团支书(班长)切实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2.各团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团员大会,会上须有4/5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到会方可进行。申请人应在支部团员大会上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参会团员按照“赞成”“反对”和“弃权”进行投票表决,赞成票数占参会团员总数的1/2及以上者,方可列为拟推荐学员。

由学院学生组织推荐的对象,也需在所属团支部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数占参会团员总数的1/2及以上者,方可列为拟推荐学员。

3.团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推荐名单》(附件6)并报班主任审核,团支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党支部和学院分党校。学院分党校根据总支部、拟推荐学员的综合素质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比例等进行研究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单。

三、日程安排

1.9月15-18日:各团支部进行民主推荐。

2.9月19日12:00前各团支部书记将附件1-6纸质档交综合楼329室;附件3、4、6,班主任审核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电子档以压缩文件形式(以“专业班级+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材料”命名)。

3.9月20-27日:材料审核、推荐名单确定、公示等。

四、注意事项

1.各组织须严格依照推荐条件及程序进行,秉承公平公开原则,严禁拉票贿选,严禁造假,篡改、伪造相关数据材料,如有不满足条件或推荐程序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且一年内不得参与推荐,该支部不再补推,并影响下一期推荐学员名额。

2.各组织需要对推荐人员的推荐位次进行严格排序,学院根据总指标、团支部推荐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比例等综合考虑,遴选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

3.上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中途退出、考核未合格,不得参加本期培训班,并减少团支部本次培训班相应名额。

新葡的京集团4321党委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